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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管理工作职责
- 办公电话安装程序
- 需安装办公电话的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(申请理由、部门名称、拟安装电话的位置(某楼某房间)、需开通的电话功能等)。
- 申请材料由部门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阅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- 申请材料报学院办公室。
- 学院办公室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- 学院领导批准后,学院办公室负责安装。
- 办公电话安装范围及开通功能
1. 二级学院、系、部
(1)外线电话4部(主要用于二级学院、系、部领导办公室,院、系、部、办公室,学生工作室)
(2)内线电话各科室1部(指教研室、实验室、研究室(所)、研究中心等),一个科室多个房间的只安装电话1部
(3)部门因工作需要,可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批准及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可增加电话或改变电话功能(程序同二)。
2. 其他处级单位
(1)外线电话2部(用于领导办公室)。
(2)电话各科室1部,一个科室有多个房间时,只安装电话1部。
(3)部门因工作需要,可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批准及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可增加电话或改变电话功能(程序同二)。
(1)月租费、安装费、迁移费、工料费由学院统一负担。
(2)通话费(扣除月租费)由学院办公室于每年年初拟定各部门的年度额度指标计划,经主管院长审定后,指标计划以文件形式下发。财务处将指标计划具体划拨到各单位的教学(管理)经费中。
(3)超支通话费由本部门自行负担,从本部门的教学(管理)经费中扣除。结余通话费结转到本部门下一年度的教学(管理)经费中。
(4)因特殊情况,造成通话费超支的,学院将视情况另行决定,酌情处理。
(1)学院办公室负责全校办公电话的管理工作。具体是电话费缴费、电话费统计(根据电信部门提供的费用清单,每月对各单位话费进行统计)、电话安装、电话迁移、电话拆机、话机及辅料购置等。
(2)线路发生障碍时,部门可拨打电信部门维修电话89351112或向学院办公室报告。
话机发生障碍时,部门可向学院办公室申报。
(3)电话功能变更时,部门提出书面申请(申请理由、部门名称、拟变更电话的位置(某楼某房间)、需开通的功能等)。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送学院办公室。由学院办公室与电信部门联系办理。
(4)校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办公电话一切费用自理。
(5)各单位要严格电话管理,严禁公话私用。严禁私自拆机和更换通信设备。 |